安置房过户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安置房过户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安置房是由政府为了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而为被拆迁住户提供的房屋。那么安置房过户时需要交哪些费用呢?

1、交易手续服务费:对于住宅来说,每平方米需要交6元的费用(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则减半收取,即3元/平方米);非住宅则需要交10元/平方米的费用。交易双方需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需缴纳80元/套的费用。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对于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和安居工程房的买卖过户,需要支付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作为土地收益金。卖方承担。

4、核档费:每宗交50元的费用。

5、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算。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则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对于因拆迁重新购买二手房的居民,则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若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则需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印花税: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的1‰计算印花税,交易双方需各承担一半。

7、营业税及附加:如果个人购买的非普通住房不足两年被对外销售,需全额缴纳营业税;如果个人购买的非普通住房超过两年(含两年)或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被对外销售,需按照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如果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超过两年(含两年)被对外销售,则免征营业税。

8、个人所得税:对于未满五年上市交易的所购房屋,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有两种方式:(1)税率为20%,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算(即本次交易价格减去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和合理费用的差额);(2)如果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则按已成交价格的1%计算个人所得税。卖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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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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