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居民反映】
居民宋先生表示,他的新房长期无人居住,他想要申请按空置房交物业费,但不确定是否需要断水断电。
【记者采访】
物业办副主任冯利强表示,根据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中的规定,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按不低于规定或约定物业服务费标准的80%交物业服务费。相关文件中,对符合空置房优惠条件的表述,未明确以停水停电为前提。
通常情况下,取得物业和业主双方认可的空置房,应是没有业主长期入住,没有因业主入住或其他生活使用而产生水电消耗的。
冯利强解释说,有无水电消耗只是物业判断房屋是否有人居住的一个因素,但不是确认该房是否属空置房的完全依据或硬性指标。业主如果在收房后长期未进行装修或入住,可以按规定缴纳空置房物业费,但前提条件是提前告知小区物业,并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不能等到物业催交物业费时才告知房子未住人。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