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名下买房,遗产归谁?

母亲名下买房,遗产归谁?

北京高院认为,马某1等人在合同纠纷案件中提起了申诉和民事裁定书。法院经审查认为,在诉讼请求方和被诉方互相提出的事实和证据中,当事人有责任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在此案中,马某7提交了谭某生前所写的《我的意见》作为其主张的证据,证明其与母亲谭某之间存在借名买房的法律关系。经过审理,马某3、马某5、马某4、马某6等人均认可其主张的事实和证据。同时,马某1、马某2也认可《我的意见》的真实性。因此,一、二审法院认定马某7与谭某之间形成了借名买房的合同关系,符合法律规定。虽然涉案房屋系房改房,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该房屋已经可以上市交易。因此,马某1、马某2主张借名买房行为无效,无法成立。《我的意见》是谭某生前对涉案房屋的由来、购买和产权归属情况的记述。其未表达死后该财产如何处理的意思,因此马某1、马某2主张《我的意见》应是谭某的自书遗嘱,是缺乏依据的。最终,因马某7与谭某之间的借名买房关系成立,涉案房屋虽然登记在谭某名下,但已不属于谭某和马某8夫妻的共同财产。因此,马某1、马某2主张公证遗嘱部分有效并按此遗嘱继承的意见,缺乏法律依据。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0)
上一篇 2023年7月8日
下一篇 2023年7月8日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