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遇到凶宅,能否退房?

购房遇到凶宅,能否退房?

海淀法院就房屋买卖纠纷进行解析,针对两起常见情况进行了解析。

案例一,刘先生购买了一套学区房后,约定卖方应于房屋过户后30日内将户口迁出,逾期按日支付总房价款的违约金。然而,蒋先生未按时将户口迁出,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迁出户口并支付违约金。法院认为,蒋先生应支付违约金,但由于双方违约金标准过高,且蒋先生请求法院酌减,最终法院判决他支付15万元违约金。

海淀法院法官卢秋表示,法院无权判令强行迁户口。他建议,买房者可在合同中约定迁出户口作为支付全部或部分购房款的条件。购房时,可查询房屋内现有户口情况,将户口作为决定是否买房的因素之一。

案例二,张女士购买了一套房屋,合同中约定房屋之前没人居住,更没有出过事。然而,入住后得知刘女士的丈夫曾在该房屋内上吊身亡。张女士诉至法院,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对方对装修进行补偿。法院判决支持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

卢秋称,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买房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补充条款,就凶宅问题约定违约责任。此外,购房前应了解房屋情况,以免误买凶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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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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