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多人在购买商品房时会关注产权年限问题,因为一般都知道商品房的产权年限为70年。但实际上,这个70年并不是指房屋所有权的年限,而是指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也就是说,你的商品房产权年限并不是从你买房那天开始算的,而是从开发商拿到土地的那天开始算的。
一般来说,房产证上会注明该商品房的产权年限,包括土地使用年限。当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时,如果房屋还在,只需要补交相应的地税即可,因为房屋仍然属于你。如果政府需要拆除房屋,那么重新分配土地的使用年限也会重新计算。
国家法规规定,城镇建设用地土地归国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并交易使用权。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从取得该地块之日起开始计算。只要你拥有合法的商品房产权证,就是你的私有产权。只要房屋存在,你就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后,使用者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应在届满前一年内提交申请续期。除非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续期申请一般都会被批准。如果批准续期,需要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支付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条规定表明,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使用者可以继续申请使用该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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