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数开发商在出售商品房之前,买方必须签署认购书或意向书。但是,偶尔会发生买方签署后后悔不想购买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买方是否可以退回定金?让我们一起来解答。
1. 开发商与买方签署认购书的原因
开发商与买方签署认购书的主要原因是:一旦买方选择了某个房子,开发商必须保留该房子,并且打算与买方签署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如果买方不与开发商签署买卖合同,这将对开发商的销售造成影响或者损失。由此,买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2. 签署认购书后是否能退回定金或订金?
(1)可退还订金
只要合法、自愿约定不退还的订金具有预付款性质,都应按照约定执行。
(2)定金不予退还
如果买方支付的定金在总价值的20%以内,那么在自身原因下无法购买房子的情况下,不能要求退还定金。超过20%部分可以要求退还定金。因此,在签署购房意向书时,需要注意协议书中确定的是定金方式还是订金方式,以及是否有其他的约定。
3. 签署认购书后如何要回定金?
如前所述,如果买方与开发商签署的房屋认购协议中确定是定金且不超过法定比例20%的,那么无理由要求退还。然而,在实践中还有一些救济措施:
(1)调查开发商是否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那么在法律上,开发商没有权利出售该房产。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以与开发商商量退还定金,如果商量不成,可以进行投诉或举报。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是双方签署的认购书仍然是有效的。
现在需要进一步了解协议中是否要求买方在签署认购书后的几天内与开发商签署正式的网签合同。如果开发商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则属于开发商违约,买方可以要求退还定金。
(2)审查认购书中是否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
如果认购书存在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买方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如果双方无法协商,那么买方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定金,因为这不是买方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