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购买新房或二手房时容易混淆合同中的金字。目前,涉及买房的四种金为:定金、订金、认筹金和诚意金。据法律界人士解释,除了定金不能退还,后三者都可以无条件退款。你真的理解这四种金了吗?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一定数额金钱作为担保,也称为保证金。双方可以约定一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债务人按时履行债务,定金可作为价款或收回。如果支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应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就房屋买卖的意向初步达成协议后支付的,通常是签署临时认购协议。约定所选房号、面积、单价和总价款后,买方需在约定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买方支付订金即获得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视作预付款,正常履行合同时,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如果合同未得到履行,不管是哪方违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回。
认筹金是表现购房者买房的诚意所缴纳的费用。购房者缴纳认筹金后,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并享有一定的房价优惠。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购房者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并与开发商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如果购房者未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全额退还认筹金。但实际上,认筹金的作用是在开盘前为开发商提供大笔资金,解决其资金难题。
诚意金也称为意向金,在中介与买卖双方的合同中常有体现。虽然法律上没有诚意金的说法,但由于交易市场的诚信体系还不健全,交易主体为了各自的利益往往会违背诚信原则,签署一些诚意金条款来保障自身利益。
尽管后三者都可以无条件退款,但在签订任何条款时都应仔细查看并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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