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是指土地所有者出售土地使用权所收取的租金总和。目前土地出让金的实质是一个累计若干年的地租性质,也是一次性收取的税收性质。因此,土地出让金具有地租性质和非税性质。税收是国家强制性的经济义务,而土地出让金是租金性质的。土地出让金本身就是一个内在矛盾的复合体,相当于既有租金的性质,又像税收的性质。
在二手房交易中,土地出让金主要是针对房改房。这些房屋建在划拨土地上,因此在交易时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计算公式为房屋建筑面积乘当年成本价乘1%。在北京城八区,当年成本价为1560元/平方米。
因此,如果业主当年按照成本价购买房屋,土地出让金的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乘建筑面积乘1%。在城六区,当年成本价为1560元/平方米,而在远郊区县为1290元/平方米或者1120元/平方米。
如果业主当年以优惠或标准价购买房屋:
1.首先要向原单位缴纳土地出让金,以补足成本价(优补成):当年成本价乘建筑面积乘6%。
2.其次,需要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当年成本价乘建筑面积乘1%(该费用由购买方承担)。
在城六区,当年成本价为1560元/平方米,而在远郊区县为1290元/平方米或者112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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