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位归属问题,需购买才能进入?

小区车位归属问题,需购买才能进入?

一、开发商和物业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国家提倡按照房地产开发和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有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小区的物业管理企业都是由开发商派生出来的,普遍存在父子关系。了解到这一现象,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在小区的停车位上,物业和开发商通常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当然,也不排除有因某些原因(如新旧物业管理公司更替)导致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之间发生冲突的情况。

二、如何确定小区停车位的产权归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74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车的停车位和车库,应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车的停车位和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应归业主共有。

三、小区的停车位分为几种?

一般情况下,停车位可分为3类:产权停车位、公摊停车位和人防停车位。

产权停车位主要指开发商自建的地下停车库,开发商拥有停车库产权。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可以委托物业公司租售停车位。

公摊停车位是指停车位面积已计入公共区域的面积,由业主共享。根据《物权法》第74条第3款规定,占有业主共有的道路或其他场地用于停车的车位,应归业主共有。

人防停车位是人民防空工程规划的停车位。根据《物权法》和《人民防空法》的谁投资、谁受益原则,在不妨碍防空功能和满足业主需求的前提下供业主使用,并按约定收取一定费用。开发商只拥有使用权,没有产权,只能出租,并且租期不得超过20年。

回到开篇的案例,物业有权禁止不购买停车位的业主车辆进入小区吗?

首先,我们要看停车位归属于哪种性质。如果是开发商的产权停车位,小区业主可以组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进行交涉和维权。如果是人防停车位,开发商没有产权,出售停车位是违法的。如果是公摊停车位,所有业主共享所有权,不可能出租或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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