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是一种普遍的贷款方式,但有些人申请时却遭到了银行的拒绝,这让他们苦恼不已,不知道该怎么办。
实际上,公积金贷款被拒的原因通常有以下5种情况,让我们来一一了解一下。
1、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过多。通常情况下,职工家庭只能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使用次数已达到上限,则无法再次获得公积金贷款。请注意,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与商业贷款无关,也与名下房产套数无关。
2、购买特殊性质的房屋。并非所有的房屋都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尤其是一些特殊性质的房屋,比如非住宅类房产、双联别墅等高档住宅。
3、首付比例太低。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首付比例有规定,如果首付比例低于规定比例,则无法获得公积金贷款。例如,有些地方规定,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需要支付不少于20%的首付款。
4、断缴住房公积金。如果之前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但因工作变动而中断缴存,则公积金贷款申请的时限很可能会受到影响。因此,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最好不要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
5、房屋面积过大。即使是购买首套房,如果房屋面积过大,通常超过144平方米,也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
办理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符合一定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则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必须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规范,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在未还清贷款本息前也无法再次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为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而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了必须具备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还不能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在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如果要办理组合贷款,则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进行公积金贷款买房时,一定要注意办理流程和方法,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准备相关资料进行办理。如果遇到被拒的情况,可以根据上述情况及时查找原因,看是否有补救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