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需要取得房产证,这样才能真正获得安心。然而,实际生活中房产证办理可能会被开发商拖延,给购房者带来很大困扰。那么,开发商是否有房产证办理责任?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下面就来看看。
一、拖延取得房产证的原因
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拖延取得房产证的原因,其中包括以下几种:
1. 出卖人原因,例如未缴清土地出让金等费用、擅自改变规划不能通过验收、拖延工作等;
2. 买受人原因,例如自己不同意并拖延移交需要提供的办证资料等;
3. 合同外的第三方原因,例如政府测绘部门造成的拖延、出卖人提交的办证资料在约定期限内但登记机关拖延等;
4. 不可抗力造成的拖延。
二、开发商是否有办理房产证责任?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3条规定,预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后90天内,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在销售合同签订后90天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据该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协助商品房购买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
这些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土地使有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综合验收合格证明、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屋建筑测绘成果报告及房屋分户平面图等。
此外,在许多购房合同中会约定,开发商代购房者办理房产证。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不仅要履行协助义务,还要承担办理房产证的主要责任。
三、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如果开发商未按法律规定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让购房者未能在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开发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 如果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且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有违约金处理办法,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2. 如果出卖人未按期提交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材料致购房者未按期取得房屋权属证书,且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处理办法,按照已付购房款,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3. 如果出卖人未按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购房者未能按约定和规定期限取得房屋权属证书超过一年,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失赔偿,损失可按银行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