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房价居高不下,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与亲朋好友合伙买房,以便能够承担更高昂的房价。尽管在购房时大家可以齐心协力,但是在出售和变现房产时,却会出现各种争端和纠纷。因此,了解共有产权的房子及其权益,对于维护各自的权利和利益至关重要。那么,什么是共有房屋?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又有什么不同呢?
共有房屋的定义是指由两个以上个人或单位共同拥有的房产,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共有的形式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及以上的个人或单位按照各自的占有份额,在共同的房屋中享有权益并承担义务,不是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各自拥有单独部分的权利,而是根据各自的份额来享有权益和义务。例如:A和B共有四间房屋,每个人各有一半的份额,这意味着每一间房屋都是A和B各自拥有一半份额。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及以上的个人或单位对同一房屋平等,不分配份额,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通常基于家庭、夫妻等关系而形成,各共有人对共有房屋的权利是平等的,每个共有人都不能排斥其他共有人使用权利。
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之间有什么区别呢?虽然这两种共有形式都是对房屋共同拥有权的形式,但是两者间仍存在差异:共同共有是基于共同关系而存在的,如家庭、夫妻等关系存在为共同共有的必要条件。而按份共有只需要按照共有人的意愿发生。因此,二者相异之处体现在享有权益范围不同。
在处理房屋时,两种共有方式有什么不同之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及《物权法》排名前列的百零八条规定,按份共有中,各共有权人可以自由处置共有房产中的自己份额,不必征得其他人同意,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只享有优先购买权。而在共同共有的房产处理中,例如转让、赠与、抵押等行为,共有人必须获得全体共同共有人或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的同意。共同共有人处理房屋时会有书面同意、口头同意和默认三种方式,因此如果某一个或几个共有人处理共有财产,其他共有人知道而不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如果共同共有人对房产处理意见不统一,可以按照多数人的意见执行,但不得损害少数人的利益,否则可通过司法途径进行解决。
因此,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房屋的权利人都必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不能侵犯其他共有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