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房屋抵押要求借款人符合以下条件:首先,借款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实际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其次,借款人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第三,借款人需要具备良好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第四,借款人必须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并能够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第五,所抵押房屋的产权必须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以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并且没有其他抵押物;此外,抵押房屋不得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需要有房产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第六,借款人需要有足够的能力支付购房款;如果新购住房作为较高额的抵押,借款人需要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并需要备有或已经支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格30%的首付款;如果已经购买并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原住房抵押贷款已经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并且抵押的住房已经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第七,借款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第八,需要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根据《担保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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