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先期违约是根本违约
如果债务人早期明确表示不会履行合同,那么不必等待履行期到来,直接将其拒绝履行作为根本违约,可以解除合同。如果债务人没有明确拒绝履行,但信用状况恶化导致履行不能,那么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也应视为根本违约,允许债权人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
2. 迟延履行是根本违约
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履行期限,并且履行期限在合同中占据重要地位,那么迟延履行通常构成根本违约。对于没有特别强调履行期限的合同,在延迟履行的情况下,只要延迟方在额外期限内未履行合同,也可以视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可解除合同。
3. 不完全履行是根本违约
在不完全履行的情况下,债务人通常已经履行了付款义务,只是履行义务不完全,或者未履行附随义务,导致债权人受到损害。这种情况通常通过赔偿损失来解决。如果未按照附属义务违约而导致的损害扩大,即损害了债权人的人身或其他财产(固有利益),则会出现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争问题,是否作为根本违约是一个问题。判断标准仍然是是否导致债权人的合同目的失败,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在债权人的合同目的失效的情况下,或者说危及作为合同关系基础的信任关系时,应视为根本违约,允许债权人解除合同。否则不能视为根本违约。
4. 无法履行是根本违约
按照大陆法系的传统观点,无法履行可分为原始无法和嗣后无法,区分当事人是否有过错而分别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不履行责任。在当事人有过错的情况下,有过错的当事人要承担无法履行的责任。由于无法履行已导致合同的整个目的失败,这种违约行为无疑应视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7条规定,由于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后遭遇不可抗力时,不能免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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