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受到赠与的房产,银行一般认为受赠人没有实际的交易行为,因此无法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处理受赠房屋。赠与房屋过户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签署赠与合同,即赠与书。赠与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 双方当事人凭借房屋所有权证和赠与合同等材料,按照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3. 办理公证手续。赠与房屋必须经过公证的程序。
4. 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受赠人需凭赠与合同和相关证明到有关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费用明细如下:
1. 契税(受赠人交):按照国土局评估价的3%计算。
2. 增值税(赠予人交,除了直系亲属):未满5年的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增值税为评估价的5.6%;5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免征增值税。
3. 个人所得税(赠予人交,除了直系亲属):交易总额的1%或交易差额的20%;如果卖方家庭房产较少且购买时间超过5年,免交个人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在赠与房产再次交易时,必须强制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4. 印花税(双方交):5元/份。
5. 公证费:一般按照评估价的1%收取。
6. 评估费:由评估公司收取,通常为评估价的1%-5%。
7. 登记费(受赠人交):个人住房登记费用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费用为每件5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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