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一旦买卖双方签订了房屋合同,买卖双方交易行为也就开始受到法律的约束。但是计划有时候赶不上变化,因此可能会出现一些情况,需要解约。那么,在什么情况下,买家可以单方面解约呢?
1、不可抗力的影响
在交易过程中,如果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如地震导致房屋倒塌等,使得双方不能实现购房合同目的,这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2、房屋有严重质量问题
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甚至到了严重影响正常居住的程度,但卖方并没有详细告知买方,这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3、面积误差比超过3%
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误差值特别超过3%,这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返还购房款及利息。
4、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
如果房屋主体质量不符合规范,不能交付使用,或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质量经检验不合格,这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5、无证售房且隐瞒事实
卖方为了获取利益,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提供虚假的预售许可证明,这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6、房屋先出售后抵押
买卖双方签订合同后,卖方没有告知买方,再次将该房屋抵押给了第三人,导致买方无法实现购房合同目的,这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7、房屋是拆迁房被隐瞒
卖方所售的房屋是拆迁补偿安置房屋,并故意隐瞒这一事实,这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8、卖方明示违约
在履行期限届满前,房屋卖方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即表示将不交付房屋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9、过分迟延交付房屋的
卖方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10、过分迟延产权过户
如果房屋尚未建成,则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天,或房屋已竣工,则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天,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卖方的原因,导致买方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方有权解除合同。
以上就是买方单方面合理解约的十种情况,希望能帮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