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未公证,房产如何分割?

遗嘱未公证,房产如何分割?

张森的父亲去世后,他想要办理房产过户手续,但房管局却拒绝了他的申请,理由是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公证处也要求他先与其他继承人签订遗产分割协议才能办理公证。张森对此感到困惑,他认为这是对他的刁难。那么,对于遗嘱未经过公证的情况,如何能顺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呢?

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房管局和公证处的说法都有依据。根据司法部、建设部1991年的联合通知规定,涉及房产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生效后,遗嘱受益人需要持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者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如果遗嘱未经过公证,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可以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由于张森父亲生前所立的遗嘱未经过公证,现在张森只能通过两种途径来办理过户手续。一是与其他继承人协商签订遗产分割协议,然后持该协议书等材料申请继承公证,拿到公证书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了。二是如果其他继承人不予配合或对遗嘱的效力有异议,那么只能持遗嘱到法院提起确权诉讼,取得法院的生效判决书后,才能办理过户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设立涉及房产的遗嘱最好经过公证,以免后人在其去世后面临不必要的麻烦。如果遗嘱未经过公证,申请补办公证需要出具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已故的证明,而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否活着往往难以证明。如果有多个继承人,手续就会更加繁琐。而且,一旦其他继承人不予配合或对遗嘱有异议,就无法进行公证,只能通过法院解决。对于独生子女继承人来说,签订遗产分割协议和确定被告身份会是一个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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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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