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任期多久?任期结束怎么办?

业主委员会任期多久?任期结束怎么办?

小区业主委员会任期已满,却一直未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选举。业主们指出原业主委员会成员曾侵害过他们的利益,导致他们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他们也想了解业主委员会的任期长短以及任期结束后该如何应对。

根据国家住建部的规定,业主委员会的任期不得超过五年,可以连选连任。在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前两个月内,应召开业主(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若业主委员会未能按时进行换届选举,业主们可以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指导和监督换届改选工作。若物业所在的行政主管部门未能限期组织换届选举,则居民委员会可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换届选举。

原业主委员会在其任期届满后的十天内,应将其保管的档案、印章及其他业主大会所有的财产移交给新一届业主委员会,并完成交接手续。

业主委员会在以下情况下,可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授权,决定是否终止其委员资格:1.以书面方式提出辞职请求的;2.拒绝履行委员职责的;3.业主委员会过一半或以上委员或二十分之一以上的业主同意撤销其委员资格的;4.违反规约侵害业主权益的;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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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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