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房过程中,定金具有担保性质。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定金需以书面形式约定,合同中应明确定金交付期限。只有在实际交付定金后,定金合同才会生效。问题在于,我们在确定定金合同的效力时,是按合同法还是按担保法来考虑呢?这牵涉到法律效力层级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而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和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如果合同法和担保法在效力层级上相等,我们该如何确定呢?《立法法》规定,如果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存在特别规定时,应以特别规定为准。因此,对于定金合同的生效条件,应按照《担保法》的规定执行,只有交付定金后,合同才生效。如果未交付定金,则合同无效,无法要求对方履行合同,更不应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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