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流程:
1.如果没有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房产证过户需要在签订合同时将合同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同时卖方房产证上的当事人必须在场并签字。如果卖方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夫妻双方也需要在场并签字,同时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有一方无法在场,还需要提供公证委托书和户口本复印件。
2.准备好申请材料后,前往房产局,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的金额必须与签订合同的金额相同。
3.房产过户申请材料提交后,房产局会给出回执单,根据回执单上的要求缴纳税款,一般需要约15个工作日。
4.缴纳房产过户税金后,即可领取房产证。
房产过户所需材料:
1.房地产转移挂号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卖方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假如卖方为已婚,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房产证原件。如夫妻双方无法前往,还需要提供委托书并去公证处公证,同时提供户口本复印件。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机关决定书、房地产生意合同书(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生意合同书)、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房地产交流协议书或房地产切开协议书。
5.如有已设定抵押权,则需提交抵押权人附和的书面文件。
6.如为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则需提交收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如为非法人公司转移,则需提交产权所有人的附和文件。
8.如为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转移,则需提交主管部门的附和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如通过投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取得房产,则需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如为政府福利性商品房,则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如为拆迁抵偿,则需提交拆迁抵偿协议书。
12.如为房地产共有人转移,则需提供共有人附和转移的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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