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房产证丢失了,就无法享有所购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那么应该如何办理挂失呢?
1. 首先需要到原发证房地局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等基本情况。
2. 接着,房主需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信,并带齐户口簿、身份证到原发证房地局填写遗失房地产证的具结书。
3. 最后,携带上述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挂失手续。
如果需要进行房产证补办,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刊登遗失证明的整张报纸。
3. 房屋产权人的申请补办报告。
4. 房管部门出具的关于挂失的证明。
5. 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
6. 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7.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8. 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房产证遗失补办流程如下:
1. 房屋产权人需要写一份申请书,详细说明房产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的时间、地点等内容,并签字盖章。
2. 带着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到当地房地局的原房产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由原发证机关开介绍信到当地报社刊登遗失声明。
3. 声明见报后,产权人带着刊登声明的报纸、遗失人(产权人)书写的具结、本人身份证、户口图章,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发证机关领取房产证。
房产证遗失补办一般需要30天进行公告期限,如果资料齐全,在房管部门重新办证的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左右。具体时间还需要根据所在地区的规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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