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房容易退房难,很多人对于退房的相关知识了解甚少。但是如果真的遇到了问题,购房者需要如何在保护自己权益的情况下,更顺利地办理退房手续呢?本文将为您介绍购房者可以退房的几种情形,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
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即合同中规定的交房日期已到,但开发商迟迟没有通知业主入住或房子不符合入住条件。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实际上,有些合同中规定,开发商每逾期一日就要支付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但这种违约金约定过低,既不能弥补购房人损失,又不能对开发商起到制约作用。
(二)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
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三)开发商没有经过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如果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购房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需要注意的是,开发商在书面通知购房人设计变更后,如果购房人不同意变更,就应在约定或法定的期限内提出书面退房申请,并保存有关开发商收到申请的证据。否则就丧失解除合同、退房的权利,或不能证明已在规定期限内向开发商提出过退房申请,无法行使退房权利。
(四)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特别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但需要注意,合同中如果对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有相反约定,就按照合同规定处理。
实际上,在很多合同中,开发商会选择按实结算面积误差,这种看似公平的约定却剥夺了购房人在一定条件下(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退房和要求开发商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权利。
(五)房屋质量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根据较新司法解释,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六)房子存在抵押或其它经济纠纷等情况时,业主也可要求退房。
比如开发商出现一房两卖或一房多卖,或者卖房前后私自将房屋抵押等情况,造成购房者购房目的不能实现,业主就可以要求退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