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丢失了,应该怎么办?

购房合同丢失了,应该怎么办?

有网友咨询,如果购房合同遗失了怎么办?特别是刚刚办理了银行按揭。律师给出如下建议:

购房合同是购房者购房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包括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和购房者一份。购房者在办理银行按揭时需要将自己持有的购房合同放在银行抵押。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四份合同一起交给房管部门进行办理,确保完整无缺。

购房者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慎遗失,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不同情况下采取的补救措施也不同,一般可分为以下三种:

1.在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前遗失,只需作废原有合同,重新与开发商签订一份合同,需支付工本费约200元左右。

2.在购房合同已做预售登记但未开始办理银行按揭时遗失,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合同,重新与开发商签订一份合同,需支付刊登声明费用、工本费和新合同印花税。

3.在购房合同已做预售登记且已办理银行按揭后遗失,需按第二种情况办理手续,并与贷款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将新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原有合同已注销,所以更换合同,需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需支付的费用与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购房者还需注意,在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丢失合同的情况也不全是购房者的责任,开发商、律师和银行也可能会出现此类情况。因此,在交接合同时,必须要求对方出具书面凭证,以证明已经交接了合同,以免发生互相推卸责任的情况,损害购房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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