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购买商品房时,购房者常常会了解产权年限这个概念。他们通常会在购房前询问楼盘的土地性质和土地年限,但却忽略了土地剩余使用年限这一问题。土地剩余使用年限对于部分购房者来说是一个陌生的概念,但却不容忽视。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较高年限按以下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现在购房者购买房屋时看中70年的大产权证书,但却忽略了房屋的实际使用年限。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了解房屋的使用年限,包括房屋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有多少年以及房屋剩余使用年限有多少年。购买一套只能使用20年的40年产权房屋是亏本的。
我国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但并非从购房时算起,而是从土地竞拍之日起计算。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并由居民入住,这个时间跨度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开发商的土地面积过大,分期开发,使后期开发的房子在年限上缩短了,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因为各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房屋使用年限缩短了十年以上。业内人士指出,房屋使用年限缩水3-5年是正常的,但缩水超过10年就有问题了。
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查看楼盘《国有土地使用证》上的证件签发日期以及土地终止日期,这样就可以了解楼盘真正的产权以及房屋剩余的使用年限。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时可以续期。《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外,应该批准续期申请。虽然法律规定,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可以续期,但并没有明确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方法。
购房者可以购买40年产权的房屋,这是正常的,不属于小产权房或违章建筑,就是土地使用年限在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40年。一般情况下,40年产权适用于商业、旅游、娱乐用地,这类房屋的用水、用电费用将按照商业的标准,比普通居民要高。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时,应了解房屋的年限,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也应向客户说明商品房使用年限的具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