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抵押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借款人应是完全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且在贷款到期时年龄不超过65岁;第二,必须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婚姻证明;第三,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第四,有合法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能力按期还款;第五,抵押的房屋产权必须清晰,并符合国家规定上市交易的条件,没有做其他形式的抵押。抵押的房屋不能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且有房产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第六,有能力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如果抵押的是新购的房屋,则必须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不超过10年,并已支付不少于30%的首付款。已购房屋并办理过住房抵押贷款的,则必须还款1年以上,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抵押住房价值的60%,并且抵押的房屋必须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不超过10年;第七,借款人必须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第八,必须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法律依据是《担保法》第33条规定,抵押指的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将本法第34条所列财产作为担保物,不会转移财产的占有权;借款人未能履行债务时,贷款人有权根据本法规定以抵押财产的折价或拍卖、变卖的方式优先获得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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