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私企负责人王先生决定和他的女友,在2001年年初举行婚礼,他们相恋了五年。王先生想在市区的一个高档住宅小区物业购买房屋,女友则更喜欢城郊的安静环境。两人因此发生争执,最终女友妥协。王先生购买了一套130平方米四居室房屋,通过银行按揭方式贷款25万元,每月还款1350元。购房合同约定了交房的时间,并规定了解约条件和违约金。
然而,开发商并未按期交房,导致王先生和他的女友产生了困扰。他们决定退房并追求违约金。因此,他们咨询了律师事务所,想了解是否可以解除按揭购房合同,以及如何解除。
按揭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以及与银行之间的贷款合同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但是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范。根据该法第94条的规定,如果开发商出现特定情况的话,按揭购房者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按揭购房者在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时,也应当解决与银行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购房者可以通过法院追加银行为第三方,同时进行与开发商之间的房屋买卖纠纷之诉和与银行之间的贷款纠纷之诉,最终解决与开发商和银行之间的纠纷。在获得解除的生效法律文书之后,购房者应将房屋退还开发商,开发商应将购房款返还消费者,购房者应将剩余贷款本息提前还给银行。按揭购房者、开发商和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就此了结。
退房时,需要注意终止房屋保险合同。最优化的操作方式是由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中的首付款直接退还给购房者,将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视为购房者已提前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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