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在购房时都会选择使用公积金贷款,但在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的情况下,组合贷款就成为了一种折中的选择。那么,什么是组合贷款?如何申请呢?
组合贷款是指在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借款人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以购买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以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组合贷款一般用于个人贷款超过当地规定的公积金贷款的较高上限,例如需要贷款50万元,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公积金最多贷款40万元。此时剩余的10万元将使用商业贷款,利息也不能享受公积金贷款的利息。
对于组合贷款,申请初审手续与公积金贷款相同。初审通过后,借款人需要按照银行要求填写商业贷款部分的借款申请表,并在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其它手续时,同时办理有关商业贷款手续。两部分贷款审批完成后,银行会同时拨款到售房单位帐户。在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贷款期限、借款日期和还款日期都是相同的,只是执行不同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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