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许多购房者在购房时会遇到无法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贷款额度不足的问题,因此他们会选择商业贷款,为以后满足条件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然而,在商业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之间,存在许多阻碍因素,本购房指南总结了二者之间的交换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
一、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 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其缴存住房公积金处于正常状态,并且在公积金贷款所在地工作;
2. 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
3. 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 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5.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除了申请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外,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6. 涉及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已经办理完,并且能够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7. 商业贷款正常还款年限在一年以上,并且没有逾期还款记录;
8. 组合贷款不能申请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9. 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额度:
单方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金额为xx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金额为xx万元,且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本金(xx表示贷款地区对贷款限额的规定)。
三、贷款期限和比例:
房屋竣工使用年限在五年内的贷款比例不得高于住房核准价的6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在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的贷款比例不得高于核准价的5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在五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的最长贷款期限为25年减去房屋竣工使用年限;房屋竣工使用年限超过25年(不包括25年)的住房不再受理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的最短期限为1年,最长期限为20年,且男性不得超过60岁,女性不得超过55岁。贷款额度的具体计算公式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0.6×12个月×贷款年限(以贷款地区的规定为准)。
四、所欠商业贷款的清偿处理方式:
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关键问题是如何清偿商业银行所欠贷款金额。通常情况下,处理方式有两种:
1. 申请人自筹资金清偿贷款;
2. 通过垫资公司或担保公司实现所欠金额的清偿。
五、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办理流程:
根据解决欠款途径的不同,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分为两种不同的流程图如下:
1. 自筹资金
2. 垫资公司或担保公司
六、办理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资料:
1.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