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合同可以通过公证来认证。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只要满足双方合法,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就被认为是有效的。因此,购房合同不需要公证来生效,但是公证可以增强证据力。
要申请公证,合同当事人需要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书,提供有关材料。公证机关根据申请决定是否接受办理。公证员要对当事人进行询问,审查相关材料,进行其他调查,并审查公证对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公证机关根据审查结果决定是否出具公证书。公证书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公证证词、公证员签名、公证机关(公证处)盖章、出证日期。购房公证需要提供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护照、港澳台侨胞回乡证等,以及港澳办、台办或侨办出具的身份证明。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期房)、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期房)、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现房)等材料。
国家机关、团体、国有企业应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购房的书面证明,事业单位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购房的书面证明,集体企业则应提供职工代表大会同意购房的决议。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应提供董事会同意购房的决议。如果已经付款,则还需提供付款赁证、购房合同和契税凭证(二手房)等材料。还有其他应提供的材料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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