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律师,您好。我想了解一下,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宝鸡律师解答:
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许多购房者在房屋交付时才发现,购买的房屋与开发商承诺的不符,或者甚至无法获得房产。由于商品房买卖契约规定不清或者没有规定,购房者难以追究开发商的责任。因此,认真签订商品房买卖契约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关键。
首先,签署合同时需要改变一些观念,即格式合同是不可修改的。许多购房者在开发商提供的标准格式合同上签字,没有进行修改。然而,格式合同是由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制定的,适用范围广泛,但并不具有个性化。建设部在1998年2月发布的《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商品房销售应当签署书面合同,开发商不得采用强制性格式合同,购房者有权对合同内容提出变更和修改。因此,购房者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和开发商的承诺修改合同,修改的内容作为原格式合同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其次,需要注意的是商品房的质量问题。根据调查数据,商品房质量纠纷中,屋面、厨房、厕所渗漏,结构裂缝,墙皮或面砖脱落,装饰装修粗糙,器具质量低劣等问题占比较大。因此,对质量条款的约定应该详细细致,建议寻求专业人士的建议。如果开发商提供了样板房作为参考,应该将样板房的各项质量指标以质量条款的形式固定下来。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在签署合同后的三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房地产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转让登记具有特殊效力,可以对抗未登记的房产转让行为。这意味着,即使您先签订合同并已交足购房款,如果开发商再将同一房产转让给他人并进行登记,尽管开发商需要退款并承担违约责任,您仍然无法获得预期的房产。因此,在购房过程中所作出的种种努力可能会化为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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