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共同购房时需要注意的事项包括签约、申请房贷和过户等环节,这些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到场。另外,在证件准备和房贷申请等方面也需要注意细节。
1. 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场签约
在办理夫妻共同购房手续时,夫妻双方必须共同到场签字。根据物权法规定,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需在买卖合同中体现出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在房产证上载明。但如果无法到场,也需办理公证委托手续,并将相关事宜交代清楚。
2. 必须带齐证件
夫妻双方在办理产权证过程中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等证件,以完成登记。在共同申请房贷时,需提供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如果双方为非本地居民,还需提供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果其中一人收入较高通过资质审批,则无需提供另一方的收入证明。
3. 提前约定份额
夫妻共同购房时,需要提前按出资额约定好份额。如果双方选择共同共有,则双方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如果按份共有,则需提前分割,并在房产证上载明。也可以增加共有人,需先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来赠出一部分份额。
特别提醒:夫妻共同购房仅限已经领取结婚证的夫妻,未领取结婚证的夫妻购房需按出资额约定好份额,并需在房产证上登记两人的姓名和所占比例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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