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购房者可以通过向公积金中心或委托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婚姻证明、收入证明和购房合同等相关资料。申请人需要支付首期付款或购房发票。
当申请人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后,公积金中心会对申请人的身份、购房交易、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还款能力、个人信用、购建房状况和价格或价值、担保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核。贷款审批一般需要15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5个工作日。审批通过后,借款人、抵押人、保证人、委托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共同签署借款担保合同、申请合同公证、办理抵押登记,并签订借款借据,同时办理住房贷款综合险并缴纳相关费用。
经借款担保合同生效后,委托银行会根据约定的放款条件发放贷款资金。如果是申请商品房贷款,则贷款资金会转入售房单位的银行存款账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等额本息还款和等额本金还款两种,由借款人在贷款申请时选择。公积金贷款应按月归还,借款人需在还款账户中存入足额还款本息金额,由委托银行按月扣还。借款人在贷款发放6个月后可以申请提前还款,但每年只能提前还款一次,需要经公积金中心同意后签订补充借款合同。
当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必须持委托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结清手续。公积金中心会向借款人出具抵押注销证明,并签署抵押注销意见,将房屋他项权证和保险单退还给借款人。此后,借款人需要到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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