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南京市一家房地产开发商被购房人告上法庭,原因是在其补充合同中有一些霸王条款,且不能不签。事实上,许多开发商都会要求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补充协议,因为标准的购房合同条款存在一定的限制。补充协议是指针对合同中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具体问题,根据所售商品的具体情况而签订的一种协议。补充协议一旦签订,就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必须签订,但其内容不能由开发商单方面拟定。购房者作为合同的另一方,同样享有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和保护自身利益的合法权利。因此,补充协议的内容必须在公正、合法的原则下,由双方共同拟定。
补充协议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类情况:首先,明确双方的责任,特别是当按揭贷款申请失败时,双方的责任应如何分配;其次,确定房屋公摊面积的范围,以避免双方在公摊上出现争议;第三,明确购房者何时能够拿到房屋所有权证;第四,对于装修标准的问题,需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第五,开发商在促销过程中所做承诺的内容应当写入补充协议中,并督促开发商兑现承诺;第六,关于开发商口中的不可抗力,购房者应该在补充协议中尽量明确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以及要求开发商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公证机构或专业鉴定机构的证明性文件,以确定其免责的理由。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导致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购房者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开发商退还全部款项,或者就逾期实际天数要求开发商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