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房子不易,谁也不想自己的房子出了什么问题,被迫选择退房。但往往现实无情,买房者常常会遇到一些让人失望的开发商。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退房是一个较好的选择。那么,在哪些情况下,我们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呢?
1. 房屋面积出现偏差
如果在验房时,发现开发商交付的房子的建筑面积或套内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超过了3%,购房人就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
2. 延期交房
如果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开发商仍未能及时交付新房,并且即使买房人催告仍未在合理期限内交房,则购房人有权解除买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
3. 擅自更改房屋规划设计
如果发现开发商在未经告知的情况下擅自变更了房屋结构、用途等行为,购房人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
4. 房屋的主体质量不合格
如果购房人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并且影响到了正常居住使用,比如房屋漏水、渗水、墙体裂缝等,购房人就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
5. 房产证不能按期办理
如果购房人在购买房屋后,没有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取得房产证,并且期满后超过了一年,因为开发商或者卖方的原因仍未取得房产证,则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
6. 购房者未能办理银行贷款
如果因为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原因,无法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则买受人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但如果开发商没有过错,则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7. 一房多卖或者房屋已抵押
如果发现开发商存在一房多卖的行为,比如将已经签订买卖合同的房子又出售给第三个人,购房人就有权解除合同。此外,如果发现自己的房子被开发商偷偷抵押给其他银行,则购房人也有权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8. 开发商没有销售资格
如果卖方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取得该商品房所在楼栋权属证明,则购房人可以解除合同。
退房虽是维护购房者权益的手段,但在要求退房时,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保障自身权益的重要凭据,因此,合同签订要十分细致和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