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需要哪些手续?如何操作?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需要哪些手续?如何操作?

首先,为了将经济适用房转为商品房,需要保证房屋已经居住满五年,否则无法进行上市交易和转让。如果房产证已经发放满五年,需要携带以下证件前往交易中心办理手续: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及其复印件(至少三张)、结婚证(必须带,如果转让给年龄较大的父母并且没有结婚证,可以使用户口本证明夫妻关系)、经济适用房买卖合同原件或其复印件(不带也可以,在大厅中可以帮助打印,不收费,但是会耽误时间)、房本中的户型图和房屋登记表各两张(登记表必须将所有权人的名字隐去)、已缴纳的综合低价款证明(蓝色纸)和契税证明及其复印件以及房本及其复印件。

完成房产交易之后,可以进行性质变更(改为商业用途)。在这种情况下,需要补交综合地价款,但如果是在夫妻或者父子直系亲属之间进行变更,契税可以先交后返还,返还时间为15天至三年。请注意,在地税办公室需要取得契税返还所需的文件清单。

如果夫妻之间变更名字,并且进行了性质变更,再次变回原名字只需要支付85元的工本费,不需要支付其他税费。

在进行性质变更后,如果房本要变回原所有权人的名字,再次买卖交易的费用较低。由于没有价差,即使没有满足5年的居住要求,5.5%的营业税(买入价等于卖出价)也为0,所得税按照增值的20%计算也为0,因此只需要缴纳1.5%的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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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3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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