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时,对于定金、订金、认筹金和诚意金,很多人会感到困惑。这些金钱虽然都含有金字,但是叫法、金额以及作用都不相同。购房者需要了解,在整个购房过程中,一共需要支付这四种金钱。
1.定金
定金也称保证金,是指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向卖方缴纳一定金额的金钱作为担保。定金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约束买卖双方的行为。根据《担保法》,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支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债务人履行了债务,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如果给付定金的一方(买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卖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就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订金
订金也称预付款,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就房屋买卖事宜初步达成协议后,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它是一种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债权的履行作用,也不能够表明合同的成立。通常在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平米单价以及总价款之后,买卖双方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签署正式协议。在正常履行合同的情况下,预付款成为价款的一部分。如果合同没有得到履行,不管哪一方违约,预付款都应当返回原数。
3.认筹金
认筹金是指开发商在正式销售房屋前通过一些活动折扣让购房者缴纳的金钱。购房者缴纳认筹金后,有可能获得购买房屋的权利或一定程度的优惠。此外,还可以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折扣。需要注意的是,认筹金并没有法律效力。
4.诚意金
诚意金也称意向金,通常体现在中介与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是为了防止交易双方违反诚信原则而签订的金钱条款。诚意金缴纳后,一般可以抵作房款使用。需要注意的是,诚意金是属于交易双方的自发行为,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
以上是关于定金、订金、认筹金和诚意金的内容,请购房者在签署协议之前仔细阅读条款,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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