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购房者需保留证据材料。
购房者应该在购房之初就开始收集并保留与购房有关的认购书、购房合同、开发商书面通知、短信、报纸公告、销售广告、照片、录像、政府相关部门证明等证据材料,以备在维护自身权益时使用。
二、对于开发商的延期交房,购房者可依据法律和合同相关规定,选择解除合同或索赔违约金。
三、联合多数业主进行投诉,引起主管部门的关注,帮助大家排除楼盘的非法因素。
四、如上述手段无效,则可采取法律措施。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五、若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以自身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则对方可于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六、购房人若欲解除合同,应先进行催告。催告超过三个月后,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购房者合同解除的有效期为催告日起第三个月开始,到一年后结束,即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
补充说明: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延期交房可分为正常和非正常两种情况。
正常延期交付是指因施工延迟、政府办理手续延迟、市政配套延迟等原因导致房屋逾期交付的情况。
对于这种情况,购房者应给予开发商一定的宽限时间,等待一段时间后即可解决。
非正常延期交付是指由于开发商经济实力、政府手续违法且无法办理等原因导致开发商不能或短期内不能交付房屋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在以下情况下不构成延期交房:
1、由于不可抗力的影响导致无法履行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当事人延期履行后遇到不可抗力情况,不能免除责任。
2、如果不可抗力的出现对正常交付产生了重大影响,出卖人可能会延期交房,此时,出卖人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是,出卖人必须在合理的时间内及时履行通知义务,否则构成延期交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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