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存量房屋交易双方的权益,并维护长春市存量房屋交易市场秩序,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委托长春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景阳服务中心、大经路服务中心,提供存量房屋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服务。该服务的目的是确保买卖双方均能安全地完成交易,并消除交易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指买方将房屋交易资金交给监管机构委托的银行监管,待交易双方完成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后,监管机构按照约定,指令银行将房屋交易资金支付给卖方。这一服务可以帮助卖方及时地获得房款,并确保房屋能够顺利过户到买方名下,同时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模式进行房产交易,使得买卖双方不再担心先过户还是先给房款的问题。在该服务中,监管程度遵循自愿、无偿、安全、快捷、便民的原则,而银行体现了公益服务的平台,能够有效地减少市场交易过程中的各类纠纷。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中,存量房屋交易当事人可以选择是否接受该服务,且目前三家银行已成为该服务的试点,分别是建行长春大经路支行、光大银行物维中心社区银行、兴业银行长春绿园支行。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业务的办理流程为:档案协查→缴纳税费→签订监管协议→银行收款→办理转移登记→划转房款。如果要解除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买卖双方当事人需满足申请条件并向监管部门提交退款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存量房屋交易资金托管协议、符合解除监管的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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