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物业费拖欠怎么办?有解决方法吗?

二手房物业费拖欠怎么办?有解决方法吗?

物业费欠款有延迟风险,很多人在买了房子入住后的许多年,才会发现原房主留下了物业欠款,导致他们在享受某些服务时被限制。在这种情况下,很难找到原房主,找到了也多半不愿意支付欠款。如果您的原房主拖欠物业费用,购房指南将为您提供两种方法,让您不必自掏腰包解决这个问题。

如果您购买的是二手房,遇到原房主拖欠物业费用,首先要检查在签订合同时是否留存有物业保证金。如果有,您可以直接从中扣除原房主拖欠的物业费。如果没有留下物业保证金,这笔钱也不应该由新业主支付,因为法律规定新业主不承担这部分费用。

1.付款时留下物业交割保证金

为了避免原房主拖欠物业费导致的纠纷,建议在过户前要求卖方结清所有费用。在合同中写明,交接前的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此外,您可以在付款时留下一部分尾款,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在北京,通常金额为2万人民币。只有在买卖双方物业交割顺利完成后,买方才将此款项付给卖方。如果卖方故意拖欠物业费,您可以直接用物业交割保证金来支付欠款,这样可以大大降低您承担物业费欠款经济损失的风险。

2.没有留下物业保证金怎么办!

(1)联系中介

如果房屋是通过中介交易的,可以先找中介垫付物业费,让中介去向原房主追讨这笔费用。但是,只有极少数中介公司能够做到这一点。要想找回物业费,必须找到可靠的中介公司。

(2)依法拒绝缴纳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物业权利转移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资金。因此,如果在房屋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未特别约定,买卖双方应由原业主承担这笔费用。

物业公司与新业主之间形成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所以原业主拖欠的物业费用,物业公司应从原业主追讨,新业主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因此,物业公司不能依据法律向新业主追讨欠款。

如果您购买的是二手房,在签订合同前就可以避免遇到原房主拖欠物业费的问题。即使您在入住后才发现此问题,只需知道物业公司没有法律依据向现任业主追讨欠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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