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共同购买房屋时,银行住房贷款合同一般将一方指定为贷款人,另一方则为共同贷款人。然而,到底由哪一方担任贷款人更合适?是否有相关规定和标准呢?这是许多人都会有的疑问。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主贷人和参贷人这两个说法并不合规范。对于共同贷款人,除了要求是直系亲属(如夫妻、子女、父母)之一,还必须是房屋的产权人之一。但对于夫妻来说,这个规定有例外,即使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另一方也可以作为住房贷款的共同贷款人。
在考虑谁应该担任贷款人时,应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决定:
应选择收入较高、较稳定的一方作为贷款人,更有可能获得更高的贷款额度;
年龄也应是一个考虑的因素。一般情况下,选择较年轻的一方作为贷款人可以延长贷款期限。
此外,还需要注意信贷政策的变化:
一些地方可能对于非本地居民的贷款人,需要提供当地纳税或社保固定年限证明,否则首付比例和利率水平都会受到影响,这可能增加购房成本,也需要考虑这一因素。
此外,还需要注意另一个问题:贷款征信重点查看主贷人的信用情况,如果主贷人的信用出现问题,银行有可能拒绝贷款。
最后,夫妻共同购房时,应提前商定各自财产所占份额,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