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高层住宅里,有电梯的业主们都需缴纳电梯费,这对住一楼的业主来说似乎不太公平。
有人认为谁使用谁付费,因为一楼业主几乎不用电梯,所以不该与其他楼层的业主一同缴纳费用。而也有人认为这个原则不公平,因为他们可能只住在二层,但费用却比住在二十层的业主还高。
还有一楼住户会质疑自己为什么要缴纳停车场负一层的电梯费,因为他们并没有车位使用。
每次缴纳物业费时,一楼住户可能会觉得不平衡,因为他们根本没机会去使用电梯,为什么还要缴纳电梯费呢?那么问题来了,一楼住户需不需要缴纳?现行法律有没有征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也就是说,电梯属于公共财产,其运行成本应由业主共同承担。
但是,在理解这项规定的时候,我们应该先了解电梯费包含什么?
电梯费分为维护费和电费两部分。虽然在一些地方,一楼业主基本不使用电梯,就可以不用缴纳电费。但电梯维护费并没从公共设施维护费分离出来,仍属于公共财产,那就应该像其他公共设施一样,由全体业主共同承担其维护费。
目前,各个省市物价部门对于多层或高层住宅的一楼住户是否应该缴纳电梯费没有统一规定,各小区交不交,按层交还是按面积交,交多少由小区自行规定,具体细则要根据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收取,这可是当初入住时自己亲笔签下的约定。
如果对现行电梯费收取不满意,业主们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来争取权益:一是向物价部门反映;二是通过业委会与物业服务公司重新核定收费和成本,咨询会计师等专业人士,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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