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交定金也需要注意一些技巧,以下是一些需要了解的事项。
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前或履行前,一方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货币或其替代物,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签合同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如果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若不履行债务,则应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收回。
口头协议是不能作为交定金的约定的,因为口头约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没有法律保护。因此,购房者应当采取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实践中,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购房者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即购房者无故不订立合同的,开发商有权不返还定金,开发商不订立合同的,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开发商应当将定金返还购房者。
定金条款是指导性的,消费者可以依法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定金条款。在签订定金条款时,应注明不履行合同的具体情况。尽管已订立了定金条款,但只有消费者在交付了定金后,合同才能生效。要分清定金和预付款的区别,预付款是预先支付,但不能适用定金的罚则。购房者应谨防开发商利用消费者缺乏购房知识和经验,在某些条款内容上设下陷阱,故意让消费者违约。
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性质是不同的,定金是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而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如果收取订金的一方不能履行约定,则交付订金的一方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
以上是买房交定金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