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物权法》,凡涉及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经过依法登记方可生效,未经登记则无效。因此,在房屋买卖中,即使买方已按合同约定支付购房款并入住,若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则可能面临一定的法律风险。
风险一:房屋被查封
有些房屋产权人可能因存在其他债务纠纷而担心房屋被法院查封,急于将房屋转让。如果买方在购房合同签订时,房屋已被法院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则合同一般会被认为无效。如果因此给买方造成损失,房屋产权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房屋被查封出现在过户手续办理过程中,且在合同期限届满仍未解除查封,则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房屋产权人的违约责任。
风险二:房屋被恶意转让
当前房地产市场的房价上涨较快,一些房屋产权人可能会觉得之前卖亏了,利用买方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漏洞,将已出售但仍在自己名下的房屋再次卖给第三方。如果产权人与第三方存在恶意串通行为,则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买方可以请求法院确认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房屋产权人继续履行合同。如果第三方不存在恶意串通行为,且按照登记和支付合理对价取得房屋产权,则买方只能要求房屋产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风险三:房屋无权处分
在房屋买卖中,房屋产权人为了节约时间和便于交易,往往会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买方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审查代理人是否具备房屋处分权。如果代理人未获得处分权并与他人签订了买卖合同,且事后未取得权利人的追认或获得房屋处分权,买方与代理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视为无效。在合同无效或撤销后,取得财产的一方应将其返还,若无法返还则应予以折价补偿,同时应负赔偿责任。如双方均存在过错,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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