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离婚财产分割是指在离婚时将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为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至第19条明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期间共同取得的财产,列举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内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包括协议和判决两种方式。协议离婚房产过户如何办理?下面将详细介绍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

1. 协议离婚房产过户的办理流程:

(1)签署离婚协议书,需要到公证处办理财产划分公证。如果有离婚判决书,则无需办理公证。

(2)前往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转移手续。

(3)到房管局申请免征契税。

(4)办理财产划分登记手续,并缴纳50元登记费。

(5)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2. 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提供的材料: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成协议,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结束婚姻状态的一种离婚方式。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以下材料:

(1)有关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3)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果要申请登记权利人,则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以上就是协议离婚房产过户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房产过户必须拥有房产证才能进行办理,对于按揭房未取得房产证的情况,可在取得房产证后再行办理过户手续。对于协议离婚的,离婚协议书必须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以避免一方反悔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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