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清合同条款里的违约责任
案例回放:
王某与刘某通过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根据合同,刘某以80万元购买王某的房屋,约定三日内支付20万元的定金,过户时一次性付清剩余房款。两天后,刘某支付了定金。
合同中规定了定金的支付条款。
几天后,刘某在房屋管理部门了解到该房屋被法院查封。刘某联系了王某,得知其违约,并与其商议后王某承诺返还定金。双方在合同之后又协商达成如下约定:由于王某违约,所收定金20万元返还刘某,双方同意终止该合同。当天,刘某从王某处取回定金。
然而,之后刘某又要求王某承担定金责任,即要求其继续支付20万元整。王某拒绝了刘某的要求,刘某将此事告上法庭。法院审理后判决驳回了刘某的诉讼请求。
案例分析:
定金是当事人之间约定的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债权担保的一种法律担保方式,其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
根据我国法律,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并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如实际交付时间与约定的交付时间不一致,则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在本案中,由于王某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刘某依法有权要求王某双倍返还定金。然而,双方后来签订了终止合同协议,王某将全部定金返还给了刘某。因此,刘某无法要求王某承担定金责任。
此外,我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如约定的定金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出部分将不被支持。在本案中,最多只能支付16万元的定金,而双方约定了20万元,超出部分的4万元实际上不适用于定金相关规定。
结论:
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阅读条款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避免在交易中出现违约行为。在定金事宜上,应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约定数额和期限,并仔细核对合同条款,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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