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是指使用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住房公积金广利中心委托银行向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提供的政策性住房贷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等自住住房消费。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职工依据规定从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取出存储余额的行为。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同时满足以下限制条件:
1. 职工所在单位和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2. 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和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等;
其中,购买、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和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属于部分提取,离休、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出境定居属于销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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