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时需要进行多项手续,包括签订合同、缴纳各种费用等。因此,建议准业主们务必妥善保管相关的购房票据,特别是以下三种:
1.购房发票
购房发票是由开发商提供的,用于证明房屋已进行资产交割,产权已经登记在购房人名下。如果没有购房发票,即意味着相应的税费未交齐,无法办理房产证,也会影响提取公积金和落户。
如果丢失首付款发票,交付房屋后会提供全款发票。如果丢失全款发票,可以向开票方申请相关说明,或提供丢失发票的存根或记账联复印件,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作为合法有效凭证入账。
2.购房合同
购房合同明确了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买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凭证。贷款时需要提供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如果房屋发生交易或业务办理,都需要凭借购房合同。
如果在做预售登记前丢失购房合同,只需将剩余合同作废,重新签订合同。如果在合同预售登记后丢失合同,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去做预售登记。如果在办理银行按揭后丢失合同,则需要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3.契税发票
契税发票是购房的重要证明票据,用于证明购房时的房屋原值和本人缴税证明。在办理过户手续中必须出示契税发票。
如果购房契税发票遗失,可以到税务部门去办理契税缴纳证明,效力是等同于购房契税发票。
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都是购房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票据,请务必妥善保管。如果丢失,应根据相关补办条例及时进行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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