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前后如何衔接?

物业服务合同前后如何衔接?

在物业管理的初期,开发商拥有大部分产权,因此他们在物业管理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而且在物业公司的聘用方面也是由发展商来制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衔接问题十分重要,因为它影响到业主是否能够正常使用物业。如果没有顺畅的衔接,可能会导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业主委员会还未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从而出现物业服务的断档,阻碍了业主对物业的正常使用。此外,如果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尚未届满,但业主委员会已经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这也可能会导致两家物业服务企业的冲突。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物业管理条例》第26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如果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已经与另一家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那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会终止。通常情况下,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终止:

1.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合同终止时间到期。

2.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尚未届满,但业主委员会已经选择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管理的截止时间应该以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的生效时间为准。

3.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合同期限到期,但业主委员会尚未成立或没有选聘任何物业服务企业。此时,原物业服务企业可以继续与开发商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对物业进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前期物业管理的截止时间应该是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时间。

因此,在物业管理中,确保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衔接工作足够顺畅是非常重要的,这也是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必须共同努力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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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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