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品房应满足哪些条件才能交付?如果交付不符合条件怎么办?业主应采取什么措施?
商品房交付应满足什么条件?
商品房的交付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相应法律规定和相关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按期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对房屋进行检验和接受的行为。
中国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筑法》第61条也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36、37条也规定,未经验收的房屋不能交付使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具备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质量合格文件;
(5)有工程保修书。
只有满足上述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交付也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才能使用。验收合格后,开发商会获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该表反映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规划验收认可文件、消防验收认可文件、环保验收认可文件等许可文件的内容。只有取得这张备案表,开发商才能证明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使用达到标准,买受人可以安心接收房屋。
交房不符合条件怎么办?
如果交房不符合条件,业主应采取以下措施:
1. 如果开发商交房不符合法定条件,业主完全有权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2. 如果开发商交房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业主也有权拒绝收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3. 如果房屋交付时存在质量问题,业主应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来决定是否拒绝收房。如果问题严重会影响入住,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责任;如果问题不太严重,如出现墙面裂缝或小面积脱落等问题,业主应接收房屋。但开发商需要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维修,否则业主还可以拒绝收房。
很多业主在开发商交房不符合交房条件时并没有采取行动,只是认为开发商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或解除合同。但实际不是这样的。如果业主不主张权利,就意味着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因此,如果业主认为开发商交房存在问题,应书面提出并注意保全证据,让开发商出具书面承诺。只有这样,业主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