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购房者在买房时会把定金和订金混淆,导致产生一些小纠纷。这两个词的含义从字面上看差别很大,同时在法律上也有不同的定义。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前,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方式。如果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但如果开发商不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是作为债权担保而存在的。在商品房销售中,收取定金需满足开发企业有资质和取得房屋销售证件的条件。这种方法称为定金罚则。买房人必须清楚定金与订金的区别,订金只是预付款的一部分,不起担保债权的作用。
订金通常是在购房者与开发商就房屋买卖意向达成协议后,准备进一步协商签订的临时认购协议。买方需在特定期限内与卖方签署正式合同,并支付订金,即可取得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如果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则有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如果开发商不履行义务,则无需双倍返还订金,但合同违约方仍需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销售合同后,订金应当立即返还或抵充房价。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在法律上有明显的表现。首先,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中约定的,未交付不算违反主合同;交付订金的协议为主合同的一部分,未交付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其次,在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交付订金的当事人无需丧失或双倍返还预付款,订金仅可作为损害赔偿金;而定金则具有担保性质,如果一方未能履行合同,即丧失定金的所有权,对方应双倍返还定金。此外,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中受到限制,而订金数额则根据当事人自由约定。
虽然订金和定金有着明显的区别,但购房者仍需谨慎核对相关条款内容并签字,以避免可能的日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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